李遥买杖
[宋代]:沈括
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,杀人亡命。逾年,至秭归,因出市,见鬻柱杖者,等闲以数十钱买之。是时,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,求贼甚急。民之子见遥所操杖,识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”遂以告官司。吏执遥验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榜掠备至。遥实买杖,而鬻杖者已不见,卒未有以自明。有司诘其行止来历,势不可隐,乃通随州,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。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,因缘及其隐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遙,殺人亡命。逾年,至秭歸,因出市,見鬻柱杖者,等閑以數十錢買之。是時,秭歸适又有邑民為人所殺,求賊甚急。民之子見遙所操杖,識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”遂以告官司。吏執遙驗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榜掠備至。遙實買杖,而鬻杖者已不見,卒未有以自明。有司诘其行止來曆,勢不可隐,乃通随州,而大洪殺人之罪遂敗。市人千萬而遙适值之,因緣及其隐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译文
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,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。过了一年,李遥来到秭归,在城中的集市上,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,因为价钱便宜,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。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,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。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,识出了拐杖,说:“这是我父亲的拐杖。”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。衙役们把李遥逮住,经验证,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,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。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,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,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。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,问李遥是哪里人,李遥知道无法隐瞒,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。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,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,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。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。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,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,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,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。
注释
随州:地名,在今山西介休县东。
逾年:第二年.
秭归:地名,在今湖北省西部。
至:到
数:几
是:这
适:正好,恰好
为:被
验:检验
榜掠备至:受尽拷打。
实:确实
通:押送到。
败:败露。
怪:对..........感到奇怪
唐代·沈括的简介
沈括(公元1031~1095年),字存中,号梦溪丈人,北宋浙江杭州钱塘县(今浙江杭州)人,汉族。北宋科学家、政治家。仁宗嘉佑进士,后任翰林学士。晚年在镇江梦溪园撰写了《梦溪笔谈》。我国历史上最卓越的科学家之一。精通天文、数学、物理学、化学、地质学、气象学、地理学、农学和医学、工程师、外交家。
...〔
► 沈括的诗(64篇) 〕
宋代:
苏颂
闻君八法擅临池,擪押工夫世少知。学者伏膺虞秘监,时贤求范永禅师。
流传异日须悬帐,交质何人敢对棋。敛手姜芽柳家样,解嘲几困老刘诗。
聞君八法擅臨池,擪押工夫世少知。學者伏膺虞秘監,時賢求範永禅師。
流傳異日須懸帳,交質何人敢對棋。斂手姜芽柳家樣,解嘲幾困老劉詩。
宋代:
苏辙
邑居欲尽溪山好,不作层楼无奈何。
岩谷满前收蜡屐,漪涟极目卷渔蓑。
邑居欲盡溪山好,不作層樓無奈何。
岩谷滿前收蠟屐,漪漣極目卷漁蓑。
明代:
李攀龙
兰台使者出长安,风俗三齐揽辔看。今日殿中玄武仗,须君柱后惠文冠。
弹章气借山河壮,执法秋临节钺寒。傥值东封陪扈从,旧游偏奉六龙欢。
蘭台使者出長安,風俗三齊攬辔看。今日殿中玄武仗,須君柱後惠文冠。
彈章氣借山河壯,執法秋臨節钺寒。傥值東封陪扈從,舊遊偏奉六龍歡。
宋代:
梅尧臣
红薇花树小扶疏,春种秋芳赏爱余。
丞相旧园移带土,侍臣清署看临除。
紅薇花樹小扶疏,春種秋芳賞愛餘。
丞相舊園移帶土,侍臣清署看臨除。